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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精神,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清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副处级。
中文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编号:粤发〔2010〕6号
事业编制:23名
行政级别:地级市
车牌代码:粤R
邮政编码:511500
电话区号:0763
清远,广东省辖地级市,广州都市圈城市,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这片土地繁衍生息,创造出灿烂的史前文明。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