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博罗县城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为确保我局在县城建成区内开展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清理整治和全力配合各职能单位部门开展创建省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按县创卫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清理,在前全面清除县城建成区(主要为城镇、城北、城郊派出所辖区)内设立经营的废品回收加工站点,要求废品加收业主不得在建成区内经营废品业务。规范县城(含城镇、城北、城郊、金城、义和、水上派出所辖区)废品收购中个人投售、中转、进仓整理及简单加工的全过程,达到站点内外场地、道路、立面等设施齐全、整洁美观的效果。依法严厉打击销赃、收赃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废品收购站点布局合理和废品收购站点“四有”(即废品收购站要有工商执照,有符合经营需要的规范场所,有适应经营需要的废品回收、加工处理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收购原始台帐资料),“四无”(即站点内外无违章搭建,无污染物排放,无废品乱倒,无产生二次污染等现象)。同时,全力配合县各职能单位部门开展创卫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创全省卫生城市顺利达标。
中文名:博罗县公安局
属性:政府机构
地区:博罗县
对象:人民
行政级别:县
车牌代码:粤L
邮政编码:516000
电话区号:0752
博罗县,隶属广东省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中东部、惠州市北部。东接河源源城区、紫金县,南毗惠阳区、东莞,西连广州增城区,北邻龙门县。博罗......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