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公安局是阳春市政府主管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工作部门。2007年1月4日,撤销春城公安分局,将原属下县前、红旗、城郊、附城、河西、站前6个派出所设置为城北、红旗、城南、河西4个副科级建制派出所。12月28日,撤销阳春市公安局大河派出所。2008年2月2日,根据市政府《阳春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公安局进行机构改革,设立执法勤务机构8个、综合管理机构4个、监所管理机构2个和派出机构20个,均为副科级建制(内设正股单位45个)。现设1名正局长、1名政委和5名副局长;在职在编民警597人。
中文名:阳春市公安局
在职在编民警:597人
地理位置地址:府前路144号
隶属:阳春市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县级市
车牌代码:粤Q
邮政编码:529500
电话区号:0662
阳春,意取“漠水之阳,四季如春”。古称春州。广东省辖县级市,由阳江市代管。是广东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地处广东省西南部、漠阳江中上游。总面积4037.8平方千米,下辖15个镇、2个街道,309个行政村、40个社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阳春市常住人口87......